一、第一册附件综合类资料内容为:
1)企业成立批件(企业历次演变的批件或工商登记核准通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及上年度资质年检表(升级企业);
4)股东会决议,董事会选举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及聘用企业三总师决议(发文);
5)企业法人代表和三总师的任职(聘用)文件、输变电资质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及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企业为三总师单独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总工另附学历证明;
6)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及人事、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及企业为项目经理单独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升级企业);
7)企业章程;
8)企业注册(或最新增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企业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升级企业),输变电资质新申报企业的最新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0)资质升级企业报送统计部门的生产情况、财务状况报表(当年的C101表及近三年的C102、C103表);
11)企业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清单;设备购置或设备租赁合同;资质标准要求具备的厂房的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12)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工程合同、中标通知(外资或私人投资项目应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输变电资质以及质监部门或业主提供的质量验收证明、反映造价提供决算单、审计报告,反映层数、高度的提供立面、剖面图,反映跨度的提供平面、剖面图,业主或安全部门提供的单位工程安全生产证明;
13)升级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报企业提供市级安全部门提供的安全评价的证明材料;
14)企业荣誉证书暨工程获奖证书。
二、第二册附件人员资料内容为:
1)企业为工程、经济、会计、输变电资质统计等人员(技经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花名册;
2)企业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人员(技经人员)的职称证书(高、中、初顺序)和身份证及人事、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3) 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三、 第三册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测量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100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8米或深度超过8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2米或深度超过6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2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9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24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不超过10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5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15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7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18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或深度不超过8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